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朱圣传
  • 手机:13971045258
  • 邮箱:1322321758@qq.com
  • 证号:14201200410254937
  • 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28—30A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故意伤害>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whxsbhls.com/   时间:2014-05-27 13:05:05

分享到:0

   核心内容: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这些规定是在未成年犯罪与及学生犯罪中的影响是怎么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要求,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如上所述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针对上述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我们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自身预防

   未成年人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首先,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好榜样。其次,家长要与子女多沟通,建立起与自己孩子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的柔情关系。再次,要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

   此外,由于家长的文化水平、认识能力、法律和道德意识以及教育的方法都存在着差别,绝大多数家庭教育具有片面性,致使“溺爱型”教育、“苛求成才型”教育占多数。因此,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使之成为预防犯罪的重要一环,开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培训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级群团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家长家庭教育的培训和指导,对家长进行教育子女注意事项的教育,提高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的理性能力。

   (三)学校预防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原则,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除课堂上注重法制教育渗透外,可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如组织参观展览,观看预防未成年犯罪录像,模拟法庭,编演普法、学法、用法的文艺节目,召开主题班会等,帮助青少年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同时在校园中积极营造师生间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使青少年生活在一个勤奋、求真、团结、友爱、正直,人格受尊重,正义得扶持,非正义被排斥的校园环境里,并努力启蒙和巩固他们人性中最美好的同情心,自尊心和爱心。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后进生转化。后进生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心。对于后进生的教育要坚持克服“甩包袱”思想,从“管”字出发,“教”字入手,在“帮”字上下功夫。教育评价后进生,要注意挖掘亮点,消除盲点,寻找焦点,杜绝讽刺挖苦。要加强个别教育,对问题少年要时时敲响警钟,通过耐心仔细的谈心谈话,潜移默化地感化他们。开展“结对帮教”活动,让学习成绩差的后进生与成绩好的学生结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与班主任、校外辅导员结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与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长结对等,以便切实帮助后进生转化、进步。

电话联系

  • 1397104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