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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急救电话600次发泄情绪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whxsbhls.com/   时间:2022-06-17 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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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为了发泄其情绪,拨打600次急救电话。骚扰急救电话是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该罪主要指的是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其构成要件是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其主体为一般主体。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男子打急救电话600次发泄情绪

  近日,四川自贡大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为发泄情绪,恶意用自己的电话频繁拨打110、119、120,并辱骂接线员。经查明,李某某一年间恶意打报警急救等电话600余次,其中有42次均出现辱骂接线员情况。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骚扰急救电话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骚扰急救电话构成寻衅滋事罪。找法网提醒您,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怎样构成寻衅滋事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综上所述,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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